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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 怎么认定挪用公款罪

123发布时间:2023年7月10日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  Tags: 有哪些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怎么认定挪用公款罪

  赵义厚律师,常德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有哪些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持续时间、单位进行合法经营的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认定;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怎么认定挪用公款罪

  1、正确认识行为人是否具备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资格

  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如果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就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2、要正确判定行为人的主观故意

  挪用公款罪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违反财经纪律而挪用,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

  3、要正确判断行为人挪用公款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如果行为人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获得公款归个人使用,不能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

  4、要注意区分挪用与借用公款的界限

  二者的区别体现是:首先,挪用公款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而借用公款是行为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民事债权债务关系;其次,挪用公款罪一般是在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单位不知道公款的去向和用途,借用是按照规定和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暂借的,具有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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