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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的判刑标准 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立案标准

123发布时间:2023年6月25日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  Tags: 醉驾的判刑标准,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立案标准

 赵义厚律师,常德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醉驾的判刑标准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20条规定,以下五种行为要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要受到处罚: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哄闹、冲击法庭;

  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本罪以情节严重为其构成必要条件,只有严重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才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才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因此,对那些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不严重的,经劝阻、制止,停止实施扰乱行为的,不应认定为扰乱法庭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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