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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简易程序中的法庭调查
123发布时间:
2018年3月17日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简易程序中的法庭调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诉案件,宣读起诉书后,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第一百七十七条 【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要求证人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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