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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房城镇带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123发布时间:2016年2月4日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  
竹房城镇带建设的房县片区工程涉及地域广、战线长、人口多,人民调解工作呈现多元化格局,矛盾调解的工作难度也日趋加大。因此,竹房城镇带人民调解工作的对策也应发生一些变化。笔者通过深入竹房城镇带建设房县片区调研发现,这类矛盾纠纷有群体性上访,群体性闹事,群体性炒作的新特点;纠纷诱因复杂,主体多元化,突发性纷争增多,调处难度大的新表现,本文将从竹房城镇带矛盾现状、矛盾纠纷的解决对策及建议上做一些探讨,仅供参考。 一、竹房城镇带建设矛盾纠纷的现状 竹房城镇带涉及到房县城关、红塔、军店、化龙堰、窑淮5个乡(镇),占竹房城镇带乡镇总数的27.8%,涉及94个村,占竹房城镇带村级总数的25.2%,区域总面积859.3平方公里,占竹房城镇带区域总面积30.8%,总人口19.3万人,占竹房城镇带总人口的27.7%。 竹房城镇带是一项五年工程,规划期为2011—2015年,此次规划以2010年为基准年,一期工程主要完成305省道沿线的民居靓化改造。房县片区在一期工程中已动工、完工公路沿线的5000多户的民居改造靓化任务。一年来,竹房城镇带人民调解专项工作调委会共调处涉及宅基地、边界、林木产权等各类矛盾纠纷*多件,充分发挥出了人民调解维护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对促进竹房城镇带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竹房城镇带建设中矛盾纠纷出现的新特点 1、矛盾纠纷出现群体性上访(略)。 2、矛盾纠纷呈现群体性闹事(略)。 3、矛盾纠纷呈现群体性炒作(略)。 (二)竹房城镇带建设矛盾纠纷的新类型 1、宅基地纠纷(略)。 2、公共面积边界纠纷(略)。 3、林木产权纠纷(略)。 4、城镇带沿线违章建筑补偿纠纷(略)。 5、施工顺序先后纠纷(略)。 (三)竹房城镇带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 1、历史遗留问题(略)。 2、经费投入不足问题(略)。 3、竹房城镇带建设规划的宣传不到位(略)。 (四) 竹房城镇带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1、矛盾纠纷诱因复杂、矛盾纠纷主体呈多元化(略)。 2、突发性纠纷增多,易发群体性纠纷(略)。 3、矛盾纠纷调解难度大,反复性强(略)。(略) 二、解决竹房城镇带建设矛盾纠纷的对策 面对竹房城镇带建设中矛盾纠纷出现的新特点、新类型、新问题、新情况,房县片区的人民调解工作通过汲取以往矛盾纠纷的先进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机制建设设上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寻求矛盾及时化解。 (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基础建设 1、完善组织建设。为加强和指导人民调解专项工作调委会的工作,我们在涉及竹房城镇带建设的片区成立了以地方分管城镇带建设的主管领导为组长,以分管政法工作的主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司法所、综治办、城建、土管、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的竹房城镇带建设专项委员会(即竹房城镇带建设指挥部)。竹房城镇带建设的4乡(镇)成立了4个乡(镇)级专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涉及的94个行政村也成立了94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2、强化队伍建设。竹房城镇带建设是省、市、县三级政府的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和战略决策,为保证竹房城镇带建设按时、顺利、和谐进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我们从竹房城镇带建设中涉及到的职能部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挑选了协调能力强、业务精通、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充实到竹房城镇带的专项调解委员会中。其中,乡镇调解员68人,村级调解员292人,调解通讯户605户,调解信息员2000多人,让矛盾纠纷的预测、排查、调解的神经末梢遍布整个片区延伸到村、组、户,建立起了四级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 3、健全制度建设。我县在2010年针对竹房城镇带建设专门制定了专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制度:如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制度、竹房城镇带建设纠纷处理办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专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能、人民调解员职业道德规范、人民调解员职业纪律、人民调解工作流程、重大矛盾纠纷上报制度、调解员学习等制度,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序进行。 (二)、预防为主、预测为辅,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矛盾监测机制 竹房城镇带专门调解委员会按照“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处前”的总体要求,通过长期实践归纳出了预防为主、分级负责、长效控制的工作方法,完成了“小矛盾不出户,大纠纷不出村(组),疑难问题化解在基层”的目标,确保竹房城镇带建设顺利进行。 1、抓好预测预防机制。即以分析社情民意为突破口,对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前瞻性预测,做到超前预防。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调解纠纷最上乘的做法莫过于提前预测,抓苗头,防患于未然,我们要求各涉及竹房城镇带建设的乡(镇)司法所调委会每月必须做到“五个一”:即设立一天接待日,召开一次纠纷动态分析会,建立一本纠纷预测登记薄,填报一份预测情况汇总表,开展一次疑难矛盾纠纷联调活动,从而建立了一个反应灵敏,能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预警体系。同时,各乡镇、各部门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2、健全排查机制。即以全面排查为基础,研究分析预防和调解矛盾纠纷的工作重点。采取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月排查和重大假日集中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动态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在做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的基础上,节假日、“两会”召开期间等重大节日和政治敏感期都要进行集中排查,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针对涉及的片区展开宅基地、边界纠纷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计入档案。竹房城镇带开工以来,房县片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多件,并及时化解。 3、严格报告机制。村每月向乡镇,乡镇每月向司法局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排查上报内容要有承办人和领导签字,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乡镇、部门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自发现之日起两日内向局报告。 4、重视宣传教育机制。即以普法为依托,通过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利用“普法六进”、“法律宣传月”等形式,开展法制道德教育,提高公民的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引导群众运用合法合理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用合法的方法和途径解决问题。同时“开展以案说法”的调解活动,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大大减少了矛盾纠纷的突发和激化。 5、落实督察机制。一是领导督察,局主管领导对分管股(室),乡镇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察,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部门督查,对本行业本系统内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督察。三是跟踪督查,对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解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期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四是会议督查,县每季度、乡镇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三)分级负责、长效控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调处机制 竹房城镇带调解委员会在原有的工作经验上总结出纠纷调解工作的“四个一”工作经验:即一个宗旨,以群众利益为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个原则,以公平为原则,维护政府形象;一个手段,以调解为手段,维护社会稳定;一个目的,以和解为目的,化干戈为玉帛,为更早、更快、更好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思路。 1、健全矛盾调解机制。即以化解纠纷为目的,全方位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竹房城镇带调解委员会实行分级调处,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治安村民小组长调解,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解,跨乡镇、跨行业重大纠纷由竹房城镇带指挥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协调调处。涉及到部门的矛盾纠纷,由各级调解组织分流到部门限期调处。对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积极与职能部门协调沟通,由各级调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行联合办案,制定调处方案,确保调处成功。对一些突发性地重大矛盾纠纷,集中力量主动介入调处,严防事态扩大。一年来,共解决竹房城镇带建设中的重大疑难纠纷*多件。 2、重视回访机制。即以巩固成果为根本,认真做好回访工作,防止纠纷反复。我们坚持调处一起,回访一起。坚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检查协议执行情况,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有无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状况,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巩固调解效果。对复杂、易反复的纠纷有重点地进行回访。同时,通过回访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要求,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3、兑现调处奖惩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归口调处”的原则,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中,将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调解员报酬、调解率、成功率等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有功的人员和组织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责任不落实,擅离职守,工作失职,引发重大“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按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探索解决竹房城镇带建设矛盾纠纷的建议 竹房城镇带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究其原因只要是政策宣传没到位,各职能部门配合没到位,干部责任没有落实到位,项目财政投入没到位,针对这些亟待解决的矛盾纠纷,笔者建议竹房城镇带建设要做到“四个到位”(即各部门配合到位、干部责任到位、政策宣传到位、资金投入到位),以便更好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推进竹房城镇带项目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一)职能部门配合到位。即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推进竹房城镇带人民调解由“一家抓”变为“大家抓”。我们牢固树立“大服务、大调解、大经济、大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各方联动,协同作战”的方针,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重点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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