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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赌博罪的认定标准 聚众赌博罪的犯罪构成

123发布时间:2023年8月9日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  Tags: 聚众赌博罪的认定标准,聚众赌博罪的犯罪构成

 赵义厚律师,常德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聚众赌博罪的认定标准

  根据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聚众赌博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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