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义厚律师,常德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被判拘役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不可以。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案件在侦查期间采取的强制措施,已判决的服刑的,此时已刑事诉讼活动已经结束,因此是不能申请取保候审,不过符合相应条件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的条件: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三分之一以上,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措施,而不是刑事强制措施,因此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不能够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如果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
二、申请取保候审条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刑事犯罪后所给刑事处罚,会留案底,而被载入档案的犯罪记录一般在公安机关所保存,终身都不能取消。拘役判决生效后,在押人中的家属即可到看守所探望。但亲友探视需要遵守看守所的规定,按照流程进行探视。
一、被刑事拘留后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被刑事拘留后应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以后,办案机关会依法进行审查,事实上,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最好及时委托辩护律师,家属不能在不了解案件前因后果的情况下,随便提出取保候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