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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贼自制“万能钥匙”入室盗窃 盗窃未遂如何量刑

123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  

一、俩贼自制“万能钥匙”入室盗窃

京华时报讯,10月17日下午,两名盗贼在东花市南里居民楼盗窃后准备离开时被抓。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东城警方刑事拘留。

刘某和文某均有前科,刚刚释放不久。10月17日下午,两人在东花市南里东区内边走边寻找作案目标。当两人行至一楼前发现业主外出时防盗门未关,两人观察四周无人,便一前一后走进单元门。

但两人并不知道,由于行踪可疑,他们刚进入小区就被东花市派出所派驻小区的保安员在监控中发现,并报了警。民警接警后到场查看监控,追踪两人的位置,组织保安员对小区实施布控。两人准备离开时,才发现小区大门及各出入口均是守候多时的民警和保安,只得束手就擒。民警从二人身上查获数百元现金以及撬锁工具。

据两人供认,他们一般选择老旧居民楼作为作案目标,因为有些业主不关防盗门,而且大多数防盗门还是A级防盗锁芯。17日下午,两人用自制的开锁工具先在一小区撬开门锁入室盗窃了数百元现金。进入第二个小区盗窃时没有找到值钱的东西,而在东花市南里盗窃时由于室内还有一扇防盗门并未得手。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盗窃未遂如何量刑

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窃取的数额虽未达到较大,但具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也应当定罪:

一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是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是盗窃救灾、抢险、防汛、扶贫、救济、医疗款物的;

四是造成被盗财物损毁的。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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