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拒绝执行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全面向执行难宣战。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了6起,因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义务,规避,抗拒法院执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蒋红庆等4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公诉案,北京诺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汝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案,张庆国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
根据通报,案件具有的典型意义包括:被执行人躲避执行,下落不明,具有明显主观故意,应依法予以刑事处罚;再比如,被执行人不签收执行文书,阻碍张贴公告,对法院执行人员,采取谩骂、殴打等方式抗拒执行,致执行人员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再比如,被执行人将人民法院诉讼期间保全查封的财产擅自抵债给他人,且查封的财产未追回,妨害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六起案件中,被执行人的拒执行手段多样,主体有自然人也有公司,具备比较强的典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