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4 来源:红网 浏览次数:0 四名在校学生因为没有钱花,竟然结伙持刀抢劫,作案不久落入法网。9月3日,湖南省武冈市检察院以将犯罪嫌疑人谢某、肖某、喻某、刘某批准。 谢某等四人均系武冈市某职校在校学生,年龄最大的16岁,最小的才14岁。四人无心学习,经常沉迷于网络,生活费很快就花光了。 8月16日晚上,经谢某提议,四人结伙出去抢劫。在学校宿舍熄灯后,谢某拿出自己藏在箱子里的三把管制刀具,与其余三人一起翻围墙出了学校。四人一路步行至王城公园,在守候了十来分钟后,行人刘某走了过来。谢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刘某团团围住,并持刀威胁,抢得现金150余元后迅速逃离现场。当晚11时许,在受害人的指认下,四名犯罪嫌疑人在某网吧被公安民警抓获。 检察官释言:虽然谢某等人均系未成年人,又系在校学生,对于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是可以考虑不逮捕的。但是抢劫犯罪是一种重罪,且在本案中又系持刀抢劫,情节严重,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均受到侵犯。因此,检察机关将谢某等四人均批准逮捕。抢劫罪相关阅读 本网相关案例:相关法规: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