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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家庭电器属于离婚财产吗

123发布时间:2014年12月7日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  

离婚家庭电器属于离婚财产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家庭电器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时应该共同协商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证丢失了如何办理离婚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家庭电器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时应该共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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