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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核准死刑缓

123发布时间:2014年7月18日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  
××××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用)
(××××)×刑核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复核。经合议庭评议后,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本案现已复核终结。
  本院确认……(写明经复核肯定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其具体证据的内容)。
  被告人×××……(阐明同意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以××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核对无异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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